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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新聘專區
【教師新聘專區】
◎ 依據辦法 2.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人類發展與健康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細則 pdf
◎ 作業時程
◎徵聘教師規定 因應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」公布,要求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(新進教師)必須具備一定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 以現有對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的規範,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,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敬請在新聘教師遴聘審查時,依規定辦理。 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◎外審注意事項 1.新聘教師無論有無教師證書,著作一律送外審。 2.無教師證書: ● 文憑送審:學院辦理一次著作(論文)外審(三位)。 ● 著作送審:學院辦理一次著作(論文)外審(三位),通過後送學校人事室二次外審(三位)。 3.有教師證書:學院辦理一次外審(三位)。
◎表單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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